为进一步推进城市文化建设,全面展现鹤岗独特城市魅力,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力,现启动鹤岗城市形象宣传口号标语征集活动!欢迎有思想、有创意、有能力的组织或个人积极参与。
征集对象
面向社会公开征集,集体和个人均可参与。
征集时间
自本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5日17时止。
征集内容
通过征集和发布宣传口号、标语,努力汇集各方力量,共同绘就鹤岗城市文明新画卷,重点围绕以下方面:
1.展示鹤岗市流域文化、清金文化、解放文化、矿山文化、垦荒文化及民俗民风、优美风光和人文风情,彰显城市魅力。
2.展示鹤岗市城市文明建设成果、文明指数和精神面貌。
3.展示鹤岗市民的幸福感、满足感、归属感,体现辖区群众对生活的共同向往,引领共情、共鸣、共行。
4.其他弘扬社会正能量的口号标语。
作品要求
1.主题突出,能充分反映鹤岗市现实状况和发展潜力,符合群众心理期望和时代诉求。
2.文字简练,特色鲜明,朗朗上口,易读易记,便于宣传和推广,同时要具有较强的亲和力,又能打动人心,让人耳目一新。
3.投稿人需对所提交作品作出较为详实的阐释,说明其具体含义或寓意。
4.每个稿件字数在4—30字,一个投稿人最多投3条宣传口号或标语;不同投稿人创作同一宣传口号标语的,以投稿先后顺序计算。
评选方法
1.作品评审。由主办方邀请专家评审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首轮评比,评出入围作品;入围作品进入二轮评审,实行“网络投票+专家评审”,由“文明鹤岗”“鹤岗融媒”微信官方公众号发布网络投票链接,根据投票结果(占60%)及专家评审(占40%)综合评价确定获奖作品。
2.奖项设置。鼓励各集体和个人积极参与,奖项数量视征稿情况而定,获奖名单将在媒体发布。
3.颁发证书。对获奖者颁发证书,获奖作品将“文明鹤岗”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,并在鹤岗市主要街路、重要点位宣传展示。
声明事项
1.应征的作品风格和类型不限,但应符合中国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。
2.所有作品必须为原创,不得抄袭,所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、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,由作者本人负责。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,一经发现,将取消资格。由此引发的纠纷,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。
3.主办单位拥有对入围作品的知识产权(包括著作权、商标权),有权对入围作品进行修改、发表,并在城市形象宣传、旅游宣传等方面广泛使用。
4.本次活动所投稿件不退还。
5.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鹤岗市委宣传部所有。
投稿方式
1.投稿人采取电子投稿的方式参与征集活动,来稿邮件电子文件名请注明“口号征集+作者单位+作者姓名+联系方式”。
2.电子投稿邮箱:
cjsjwmcs@163.com
3.联系电话:0468-3350032
中共鹤岗市委宣传部
2025年10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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